世界客家总会

客家习俗

试论客家民俗的和谐内核

试论客家民俗的和谐内核
      ——以石城传统风俗为例
 
刘善泳
 
      民俗是人类文明的生动形式,可作为观察民族文化和地方文化的重要标本。它犹如一面多棱镜,折射着特定地域特定人群(民族、民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理解,如价值取向、精神面貌、道德风尚,等等。换言之,任何一种民俗都不仅有繁复的外观,而且有着丰富的精神内涵。笔者认为,和谐是构成客家民俗精神内涵的重要元素,是客家民俗的灵魂和内核。石城县是一个地处赣闽粤边三角地带的全客家县,其传统风俗无疑是客家民俗的一个代表。笔者试图以此作为典型,通过对石城传统风俗现象的分析,求证以上观点。
 
营造与保护: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之一。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方面的原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也通常表现出民族和地域上的差异。与这种客观上的差异相对应的,是人们对这种关系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这种认识和理解,必然在民俗中有所反映。而今天反观一个民族一个地方的风俗,总可以捕捉到积累、沉淀于其中的某些元素。通过观察石城传统风俗,可以看出客家人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追求。
 
      首先,客家人十分注重营造一个适宜居住的“小自然”。石城县的大小村庄,大都前临绿水,后傍青山。石城人在新辟居处之后,都有在房前屋后植树的习惯,或为守水口,或为挡风煞,或为护后龙。通常选择树形高大易于成材的树种,所以凡有村庄的地方就有大树,村庄的历史越长,树龄往往也越大。除了“风水”的考虑之外,也兼顾实用,栽种一些桃、李、枇杷、柑橘一类的果树。因此,不管是单家独院,还是聚族而居,往往都是绿树环绕,鸟语花香,保持着小生态圈的和谐与健康。
营造是一个方面,保护是另一个方面。石城人将村庄所依傍的山称为后龙山,按照当地的风俗,后龙山的树木平时是绝不能砍伐的,只有每年冬至才可砍伐一些灌木和草本植物,大树则顶多可以修剪一些小枝,因此,只要这个村庄有了些历史,后龙山上总有一些参天大树。和对待后龙山相似的,是对待社公树的态度。在不少村庄的附近,往往在大树丛生的地方祀有社公,社公树和后龙山的树一样,都是不能砍伐的,否则会因犯忌而罹祸招凶。这种保护自然生态的意识,在其他民俗现象中也有所体现,“三条杉子(抵)一条命”的俗语即为例证。再来看看对待动物的情形。客家人没有自己的动物图腾,但对待动物有着朴素的友好感情,如春天燕子为寻筑巢之处到农家绕梁而飞时,主人不但不予追赶,还在房梁上为其钉上钉子,供其栖息筑巢——尽管燕子会为主人制造一点不干净。与之相对应的,是小朋友掏鸟窝一类的举动通常都会得到长辈的指责;对上山打鸟一类的行为,更是被视为“造恶”、“索命”之举。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习俗,《石城县志》也有所记述,如“春季为禽兽繁殖季节,一般不进山围猎”;又如“进村舍的山羊不捕杀,传说捕杀了会犯忌。”实际上,这种体人及兽的“兽道主义”也表现在对待小动物上,如旱地上的甲鱼不捕杀。这些禁忌性风俗,成为了保护居住环境的自然律法,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生态的作用。
 
      客家民俗中体现出的客家人重视生态,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特点,可以从客家民系形成的历史中找到渊源。中原汉人的南迁多为战乱一类的社会原因,但也不排除南方优越的自然环境的诱惑,“正是赣南在古代的中原汉人,包括长江中下游的汉人心目中享有知名度以及种种优越的自然条件,深深地吸引着饱受战乱等苦的中原汉人”“南方那荒漠野蛮的魔影已被许多真实的文字或者亲历的口碑所驱散,神秘莫测的面纱也渐被揭开,南方那清明秀丽的倩影终于显现在世人面前,‘世外桃源’的无穷魅力深深地诱惑着、吸引着为动乱所苦、贫乏所窘、前途而忧的北地人民。”同时,我们可以设想,在迁徙的漫漫路途中,自然对人的影响会有多大,人对自然的依赖又会有多强。当那种遥远的诱惑和模糊的期待慢慢兑换成现实的时候,恐怕有梦想的破碎也很难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一段征途培养了客家人对生态、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理解,他们理应更懂得自然的珍贵,生态的意义。这种理解在积累沉淀之中或成为教条,或渐成习惯,或衍为禁忌,慢慢成为代代相袭的民俗传统。
 
化解与宣泄:注重内心世界的和谐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三大代表的儒、释、道,都注重个人心性的修养,如儒之“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也。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释之“一切法门,以明心为要;一切行门,以净心为要。”道之“彻志之勃,解心之缪,去德之累,达道之塞。”笔者认为,虽然它们修养的路径和方法不同,但有一点是殊途同归的,那就是追求内心世界的和谐。客家文化生长于中华文化的肥沃土壤,同样重视心性的修养,注重追求内心世界的和谐。客家民俗作为客家文化的一种生动形式,其中自然寓存了这个基因,我们可从石城的几个风俗现象加以观察。
 
      先看看信仰方面的习俗。石城人没有成熟的宗教信仰,但有一种无信仰的普遍信仰,或者说是准信仰,那就是崇天认命。天是自然规律,命是个人命运,崇天认命就是对自然规律和个人命运的尊崇和认同。在石城,“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和“命里有,终究有;命里无,莫强求。”是认同度很高的两句俗语,是为崇天认命思想的直观体现;类似的俗语还有“船走舵不过,人走命不过。”“命里注定三角米,走遍天下不满升。”等。石城人称孩子不懂事为“不懂天道”,也可以算是尊重“天道”一个旁证。毋庸置疑,石城人和所有客家人一样,崇尚刻苦耐劳,刚强弘毅的创业精神,强调坚忍不拔、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但理想与现实、“谋”与“成”之间的距离乃至反差永远存在,不可避免。面对不如意或不尽如意的结果,石城人往往选择了顺从和接受。这种看似消极的思想,实际包含了对客观规律的辩证认识:在“成事”的过程中,有个人无法或难以克服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与其怨天尤人,不如随天顺变,石城人将这种态度称为“自敏(想)自解”。实际上,这里面就包含了儒家“存心养性”,释家“净心为要”和道家“解心之缪”的修身养性之术。我们姑且不论这种认识和态度的社会意义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它对保持个人心态的平衡,保持内心世界的和谐是有积极作用的。在石城县的广大农村,还普遍存在农历初一、十五燃烛焚香的习惯,大抵都是祈求天地保护家人平安吉祥,我们很难分辨这种仪式为释还是为道,但这终归是一种信仰,表达了斯人对幸福生活的祈求和期盼。如果说宗教信仰真能求得内心世界的宁静和谐,那么,这样一种模糊的信仰也算是聊胜于无。
 
      在石城传统风俗中,有两个关于哭的习俗值得注意,一是哭嫁,二是哭丧。旧时男方抬轿到女方迎娶,新娘上轿之前,母女必有一番惜别的痛哭。这种惜别的痛哭实际是一种哭诉,并且“诉”的成分往往大于哭的成分。行将出嫁的一段时间里,母女肯定都郁积了不少的离愁别绪,在这种离愁别绪里,更多的是彼此对未来的牵挂乃至忧虑。哭是一种宣泄,诉是一种抒发。宣泄和抒发是对心灵的洗涤与调整,无疑有利于保持内心世界的和谐。哭嫁到底还是生离,哭丧却是死别。哭丧也是诉大于哭的。哭诉的内容主要是追忆死者在世时的懿德善行和人生遭受的艰辛劳苦,也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生者与死者无复相见的痛苦。在哭诉当中,生者的悲伤得到一定程度的宣泄和化解。现代医学证明,放声痛哭和倾诉都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相对而言,女性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容易多愁善感,更需要心灵的养护,而以上两种“哭俗”的主体都是女性,这就又多了几分人性体贴的意味。
在石城传统的丧葬风俗中,有在殓、殡之间请道士“点莲灯”的习惯,点莲灯一方面是超度亡灵,另一方面为死者指引“阴间”之路。和其他仪式的庄严肃穆不同的是,点莲灯的仪式中往往有不少近乎诙谐的段落,道士甚至故意做出一些令人发笑的动作,以制造相对轻松的气氛。死者若为无疾而终的老人则尤甚。这种似乎悖理的习俗,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生者希望尽早摆脱痛苦向前看的积极心态,也是客家人保持内心世界和谐的一个侧面反映。
 
教化与补救:注重亲缘关系的和谐
 
      亲缘关系包括以血缘和姻缘两种关系,这是宗法社会中的两个基本关系,它们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产生过特殊而重要的作用。虽然亲缘结成的宗法关系并不一定促进社会的和谐,有时还可能有悖于社会和谐,甚至于对社会造成不幸;但是,亲缘关系的和谐原本是应当追求和值得肯定的,它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有悖于社会和谐甚至给社会造成不幸的亲缘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不和谐的,至少是一种不健康的和谐。客家人对亲缘关系的和谐追求同样可以通过石城传统风俗这个“活体”进行观察和研究。
 
      这种追求首先体现在一些带有教化意味的礼仪上。在石城的丧葬风俗中,有一个令人震撼的环节,就是“钉子孙钉”。在老人入殓盖棺之后,即行钉封仪式,首先由死者长子施行,以孝服的衣角包住锤子,在事先钉入棺盖的钉子上下锤。在儿辈依次施行后,再轮孙辈。可以设想,亲手将自己的(祖)父母钉入棺中该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此情此景,恐怕平常再不孝顺的子孙也会得到感化。这种仪式对当事人是一种教化,对旁观者也是一种触动。前面提及的“点莲灯”里也有大量教化方面的内容,比如,假如死者是女性,道士会以“讲故事”的形式讲述死者生前十月怀胎和一朝分娩的痛苦,讲述生平遭受的种种辛酸和不幸。这种讲述于死者当然是个安慰,不过这种安慰已没有了多大意义。所以这个仪式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对生者的教化,如爱,如体谅,如感恩,而这些无一不是营造和谐亲缘关系的重要元素。
 
      某些有补救意义的习俗也是值得关注的。在中国数千年传统礼教的束缚下,在整个的亲缘关系网络中,女性大都处于弱势的地位,而嫁入的媳妇又比族内女性更甚。这种男女地位不对称的状况显然不利于亲缘关系的和谐,或者说,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和谐。有意思的是,与这种女性弱势地位相对的,却是对“外戚”的充分尊重。从岳父、岳母这种称呼的普适性,可见此种传统至少为汉民俗所共有。笔者认为,这是男权社会中对女性弱势地位的一种补救“制度”,这种补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缘关系中性别地位的和谐。我们来具体看一看这种补救“制度”在石城传统风俗中的表现。在石城县,外戚被称为“外氏”,所谓“门上亲”。在处理与已婚女性相关的重要事务时,“外氏”必须到场;在处理一些纷争时,其意见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即使够不上一言九鼎,也算得上金口玉言,故有“天上雷公,地上舅公”之说。在婚、寿等重要宴席上,皆由外戚首席首座,首席未动箸开席,其他不可妄动,宴终首席未散,其他也不可散。而在有关女性的丧仪之中,外戚更是被置于重要的位置。如外戚前来吊唁,儿孙须出门跪伏迎候,外戚吊唁时,儿孙长跪答谢,须由外戚搀扶方可起身;死者入殓前,须请外戚在场验视,使其确信死者已逝,俾无异议方可;在丧宴行将结束时,儿孙行三叩九拜之礼,以示答谢,也由外戚搀扶方起。这些礼节本身虽说形式大于实质,却也不失为对女性弱势地位的一种补偿;而外戚在参与处理某些实务时所拥有的较大话语权则有更多的现实意义,可以为女性争得一些基本的利益,使其在亲缘关系中获得更多的公平。这种性别地位的公平化,无疑也是促进亲缘关系和谐的积极因素。
 
      在石城传统婚俗中,有一个“讲亲”的环节,颇能说明客家人处理亲缘关系的智慧。在结婚的前一天,男方安排若干人前去女方迎娶,石城称“起亲”。在“起亲”的人当中,必有本族或亲戚中有点文化且能言善辩的人,因为在女方府上常有一道颇费口舌的“讲亲”程序。所谓“讲亲”,实际是男女双方派出代表进行的讨价还价。在石城方言中,“讲”本身含有“争吵”的意思,所以这种临婚的谈判有时还很激烈,煞是热闹。石城有“讲亲讲亲,越讲越清”和“讲亲讲亲,讲了才有亲”的俗话。这种俗话是“讲亲”的“文化背景”,其潜台词就是要“打开天窗说亮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抓辫子,不拘礼数。它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相互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的作用,为日后两亲家的和谐相处起到了“清障”的作用。
 
融洽与交流:注重乡邻关系的和谐
 
      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人们生活的圈子很小,社会关系较为简单,除了亲缘关系外,乡邻关系应该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关系了。通过了解客家的历史,我们知道,客家民系是由南迁汉人与当地土著融合而成,这种融合是在生产生活和日常交往中自然而然的兼容和同化,而不是暴力的征服与被征服。对和谐自觉或不自觉的追求应当是完成这种融合的重要的理念背景,这种追求最直观的表现就是睦邻。客家民系之所以能取得较快的发展,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注重睦邻,从而创设了一个较为和谐的发展环境。这种早期的杂处而居的四邻关系与后来以宗族为主要纽带的乡邻关系有较大的不同,但是这种睦邻而居的风尚却是一脉相承的。民以食为天,我们就以几个饮食方面的习俗来观察这种风尚在客家民俗中的表现。
 
      先看有关春节的两个习俗。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在聚族而居的村庄,都要在众家厅堂里摆上几台八仙桌,各家将米酒和糖果端出,济济一堂,在相互酬酢中共祝新春。这种类似团拜的风俗颇有几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意味,反映了客家人将“小家”融入“大家”的和谐取向。春节期间,当各家主妇听到众家厅堂里有人燃放鞭炮时,就知有客人前来某家拜年,便相互转告谁家来客的消息,各家就要备些酒菜,送往来客的人家。这种一人做东大家捧场的风俗,称为“提酒”。“提酒”的礼仪在一些婚嫁环节上也有,如“查人家”。所谓“查人家”,就是两人确定婚姻关系后,女方亲族(多为女性)到男方了解男方各方面的情况。如果谁家头年刚结成的亲家或谁家头年新增的女婿到来时,“提酒”就要升格为各家轮流做东。这种家家见面的酒席“车轮战”,在吃的问题上只能是蜻蜓点水的过过套,所以毋宁说是一个和新客相识相知的见面会。这种热情好客、以邻亲为己亲的风尚也表现在平时的好客上,如春天插秧做“栽禾东道”,杀猪请“猪血饭”,炸油豆腐请“吃煎豆”等,“上屋来到下屋客”的俗话算是这种风尚的“理论基础”。客家人以邻为亲的特点,从一些颇有意思的称谓使用也可见一斑。如对长辈称“老叔公”、“老叔婆”,对同辈称“表兄”、“表嫂”。反过来,有径称父亲为“邻舍”的。
 
      这里又要提到有关女性的两种习俗。一是专请女客的习俗。俗称“请婆太客”,如新亲母(头年刚结成的亲家母)初次来做客,主人就要请各家的主妇前来一聚,然后由各家主妇回请,最后又由主人以“落脚席”做总结。二是煮茶的习俗。此“茶”不是茶叶之茶,而是可作副食甚至主食的“擂茶”、“米茶”。大致有“新年茶”、“生日茶”、“快活茶”三种。新年茶一般安排在正月初七八至元宵节前,生日茶则安排在生日当天的上午,所谓的快活茶则是病人得病康复后择日安排的茶席。煮茶吃茶的对象都是女性,在狭隘的乡里社会,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格局之下,女性的社交圈子小而又小。“请婆太客”和“煮茶”是女性的盛会,通过“以吃会友”,为女性提供了难得的沟通、交流乃至倾诉的机会。这种沟通、交流和倾诉既满足了作为社会人的交往需要,也是促进乡邻人际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
 
      在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里,中国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毋庸讳言,在这种变化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的内心世界都趋于紧张,发掘并张扬和谐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诚如是,客家民俗的这个内核便具有了更为积极的精神张力和更为可贵的现实价值。同时应当看到,客家民俗是中华民俗系统的一个分支,和谐既为客家民俗的精神内核,那自然也是中华民俗所蕴含的精神基因。随着社会的发展,客家民俗发生了并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文中所述的许多民俗都在淡化甚至消失,姑且不论这些民俗是否值得挽留和抢救,其蕴含的和谐基因无疑是值得珍视,不宜丢失的。
                                      
①《石城县志·风俗》第547页,1990年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
②《客家学概论》第85页,万陆著,1995年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
③《客家学概论》第68页,万陆著,1995年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
④《孟子·尽心章上》,《四书集注》第512页,三秦出版社1999年出版
⑤《梦东禅师遗集·梦东禅师语录》第1页,1995年上海佛学书局印行
⑥《庄子·杂篇》,《庄子集解》第334页,三秦出版社1999年出版
 
通讯地址:江西省石城县上塘巷19号 3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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