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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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当总会会员发展到一定规模时,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具体办法由负责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会决定。 |
2、 | 本会设立理事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由本会筹委会提名候选人名单,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
3、 |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二者均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长列席理事会议。 |
4、 |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权力。 |
5、 | 会长、常务副会长、常务理事、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
6、 | 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总会日常工作,并向会长及理事会负责。 |
7、 | 秘书处的组成及人员聘任,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会长审批后执行。 |
8、 | 本会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为驻会工作人员。 |
9、 | 秘书处由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会员发展部、慈善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公共关系委员会、文化发展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组成。以上机构根据总会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的安排以及人员到位情况逐步健全。 |
10、 | 办公室:主要负责本会会员的发展与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文件的起草,秘书处的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 |
11、 |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会具体需要组织指导人力资源的引进、培训和储备及其他人事方面的管理工作。 |
12、 | 会员发展部:根据本会会员发展有关规定,负责发展会员相关事务、提供入会申请程序咨询、负责银卡、金卡、钻石会员入会资格审核、会员资料管理、以及会员活动安排与协调。 |
13、 | 商务部:主要负责海内外各类商务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本会网站和会刊的运行与管理以及为会员提供咨询等。 |
14、 | 慈善委员会:负责本会及会员慈善基金的支配与调度,在全球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社会慈善、公益性活动。 |
15、 | 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本会资金管理工作,收取会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和报告,对会员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
16、 | 公共关系委员会:负责与海内外客属、政府部门、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各类会议与商务活动的接待与组织等事务。 |
17、 | 文化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海内外各类商务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本会网站和会刊的运行与管理以及为会员提供咨询等。 |
18、 | 法律事务委员会:负责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调查核实会员的侵权或被侵权事实真相,协助会员进行维权活动。 |